7歲女童疑被疏忽照顧 涉案母事後萌自殺念頭
發布時間: 2018/04/25 16:11
最後更新: 2018/04/25 16:25
7歲女童林林疑遭於內地任職女教師的母親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永久創傷。女童父母分別否認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及忽略兒童罪,案件今(25日)續審。負責跟進女童母親的社工張海侖今續作供,代表律師指根據檔案報告顯示,林林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後,女被告與警方會面後曾揚言跳樓自殺,但最終沒有實行,女被告又曾因情緒低落而萌自殺念頭,亦曾因服食老鼠藥致嘔吐。
案中7歲女童林林於2015年7月18日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後,社工張海侖作供指,根據檔案報告,女童母親即首被告王榮汶(別名王雪欣;42歲)於同年8月24日,因情緒低落而萌自殺念頭,最終被轉介至葵涌醫院,根據醫生報告指女被告當時萌自殺念頭,曾服食老鼠藥後嘔吐,而女被告跟警員會面後企圖跳樓自殺,最終未有實行。
男被告凌耀忠(52歲)代表大律師指,男被告於2015年4月已有失眠問題,並須轉介往博愛醫院精神科作評估,張供稱於女童林出事前她並不知道。張指當林林被送院後,她感到女被告「好驚、好擔心個小朋友,但同一時間亦擔心有個後果」。
張續指林林入院後,同月24日早上她與女被告到醫院了解林林的情況,張形容當時女被告表現擔心、緊張、驚慌、無助及樣子憔悴。張指女被告當時希望林林即日出院,並指林林「不適應香港,掛住婆婆」,張認為女被告的要求不合理,她理應知道香港醫療制度比內地好。張形容女被告表現「咁騰雞」,與她上一次到荃灣法院時的表現類似。
張又指自高買事件後對女被告的情緒感到擔心,張形容女被告「照顧子女好好」,3名小朋友均「夠營養、健康,讀書成績好,有禮貌,好整齊」,張續指「孖女好獨立,仔則健康非常好,心智上唔錯」。張坦言發生本案後,對於女被告繼續照顧小朋友感到疑惑及擔心。